摘要

北海道作为日本列岛最北端的岛屿,其正式纳入日本版图不过百余年历史。在此之前,这片被称为“虾夷地”的土地一直是阿伊努民族的世代家园。本文从历史学与国际法学交叉视角,系统考察北海道地位未定论的生成逻辑与当代呈现。研究发现,明治政府对北海道的“开拓”在本质上属于定居殖民主义实践,其通过无主地学说合法化领土吞并,并实施系统的文化同化与资源剥夺。二战后国际秩序虽未明确否定日本对北海道的主权,但原住民族权利的国际法发展对这一主权主张提出了根本性质疑。2007年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通过后,日本虽于2019年首次在法律层面承认阿伊努人为原住民族,却刻意回避土地归还、自决权等核心诉求。北海道问题的深层结构,是殖民现代性与原住民主权之间的持续张力。

一、引言

2020年7月,日本政府在北海道白老町开设国立阿伊努文化设施“民族共生象征空间”,将其标榜为保护阿伊努传统的最新成果。然而,这座耗资数十亿日元的设施却因刻意回避明治时期的殖民历史而饱受批评——博物馆内没有任何对阿伊努人的道歉,附属的“慰灵设施”甚至违背阿伊努人的传统生死观。这一争议只是北海道问题复杂性的冰山一角:在国际法框架下,日本对北海道的主权主张究竟基于何种法理?阿伊努民族的原住民族权利应如何界定?二战后国际秩序是否已最终解决北海道的地位问题?

这些问题之所以重要,不仅关乎历史正义的追索,更涉及当代国际法中原住民族自决权与国家主权之间的张力。与琉球问题类似,北海道的地位问题同样涉及原住民族权利、历史殖民过程以及二战后国际法秩序的多重维度。本文将在既有研究基础上,从历史源流、法理争议与现实影响三个层面,系统梳理北海道地位未定论的生成逻辑与当代意涵。

二、历史源流:从“虾夷地”到“北海道”的殖民转型

2.1前殖民时期的阿伊努社会

在1869年正式更名之前,北海道长期被称为“虾夷地”,是阿伊努民族繁衍生息了数千年的土地。“阿伊努”一词在本民族语言中意为“人”,与之相对的是“卡姆依”(神威),这一语言现象深刻反映了阿伊努人的世界观。考古学证据表明,早在绳文时代,阿伊努人的祖先就已在北海道地区从事渔猎和采集活动,形成了与大和民族截然不同的语言体系、图腾信仰和社会习俗。

阿伊努文化的独特性体现在多个层面。在生计方式上,阿伊努人发展出以鲑鱼捕捞和鹿类狩猎为核心的循环经济,不同地域的群体因所处生态环境的差异而形成多样化的物质文化——沿海群体依赖海洋资源,内陆群体则更多从事森林狩猎。在精神信仰上,熊祭仪礼(“熊送”)是最具代表性的宗教实践,体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互惠关系。在社会组织上,阿伊努社会以“科坦”(村落)为基本单位,通过口传文学“尤卡拉”传承历史记忆与族群认同。

2.2松前藩体制与“场所承包制”

日本本州岛势力与北海道的接触可追溯至古代,但长期停留在贸易往来层面。平安时代以后,日本朝廷对北海道基本采取“怀柔”政策,通过与阿伊努人开展贸易互通有无,并未试图武力征服。1604年,德川家康承认松前藩对北海道渡岛半岛的支配权,但这种支配仅限于少量和人的商业据点,并未深入内陆。

松前藩通过“场所承包制”与阿伊努人进行贸易。在这一制度下,松前藩将沿岸渔场承包给商人,商人再雇佣阿伊努人从事渔业劳动。这种安排实质上是商业剥削而非领土统治——阿伊努人并未丧失对土地的传统权利,只是在交易环节处于不平等地位。这一时期,阿伊努人与和人的关系日趋紧张,爆发了数次武装冲突。最著名的当属1669年的沙牟奢允之战:面对松前藩的残酷压迫,阿伊努首领沙牟奢允团结各部起兵反抗,一度占据优势。松前藩最终借助幕府援军将沙牟奢允诱杀,并将其部下耳朵割下带回葬于松前城下,是为今日的“耳冢”。1789年的国后目梨之战则是另一次大规模抵抗,同样以阿伊努人的失败告终。

2.3幕末直辖与殖民前夜的权力重组

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沙俄势力向远东扩张,开始南下千岛群岛和北海道沿岸,引起了江户幕府的警觉。1799年,幕府将虾夷地东部收为直辖地;1807年,又将全虾夷地纳入直辖范围。这是日本中央政府首次对北海道实施直接统治,其动机并非开发建设,而是出于国防需要——防止俄国势力渗透。1854年,美国佩里舰队来航后,日本被迫开国,幕府为控制津轻海峡水道,在箱馆修建了五棱郭要塞,进一步加强对北海道的控制。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日本对北海道的干预仍主要限于军事层面,并未系统性地改变阿伊努社会的内部结构。阿伊努人仍然保持着传统的生活方式,只是在贸易和外交事务上受到幕府节制。真正意义上的殖民转型,要等到明治维新之后才全面展开。

2.4明治殖民:无主地学说与定居殖民主义实践

1868年明治维新后,新成立的明治政府迅速推进对北海道的吞并进程。1869年7月,明治政府发布诏书,将“虾夷地”正式改名为“北海道”,并设置“开拓使”作为管辖机构。这一更名本身就蕴含着深刻的权力话语——“北海道”的“海”字对应日本古代五畿七道中的“东海道”“南海道”等称谓,是将大和文明的地理概念强行移植到原住民土地上的象征性操作。

更具根本性的是明治政府的法理主张。在正式吞并北海道的过程中,明治政府援引了源自欧洲殖民扩张的“无主地”(terra nullius)学说,将阿伊努人的土地认定为“无主之地”收归国有。这一主张建立在双重否认之上:一方面否认阿伊努人作为政治实体的存在,另一方面无视阿伊努人对土地的集体权利。正如历史学家新谷行所指出,明治政府“利用阿伊努人没有土地所有权概念这一情况,认定北海道为无主之地,将土地全部收归国有,然后以极低价格卖给大规模移居当地的日本人”。由此,阿伊努人祖辈生活的家园被合法化地剥夺。

当代学者越来越认识到,对阿伊努土地的占领,包括和族向北海道的大规模移民,本质上是定居殖民主义(settler colonialism)的表现形式。定居殖民主义不同于传统的殖民主义——传统殖民主义通常保留本地人的治理形式以榨取劳动力和资源,而定居殖民主义的核心逻辑是“取代”:通过定居者的大规模迁入,将原住民从其土地上驱逐,最终使定居者社会成为新的“本土”。明治政府对北海道的殖民恰恰符合这一模式:移民政策成效显著,1869年北海道人口仅5.8万,到1901年已激增至103万。大量和族移民的涌入,导致阿伊努人传统狩猎场和渔场被圈占为农田和牧场,他们反而成为自己故土上的“非法入侵者”。

明治政府对北海道的定位明确指向殖民开发。1870年制定的开拓方略确立了整备海运、促进移民、奖励垦殖、扩大渔业、开采矿山等六大要务,其后又补充了确立府县制、加强军备、兴办学校推行皇民化等策略。这一整套政策组合,在本质上与美国对印第安人的“西进运动”并无二致。加拿大学者斯科特·哈里森的研究表明,殖民者开始将阿伊努人塑造为类似于美国边疆的“印第安人”,对这些“印第安式”的阿伊努人实施一系列旨在使其“去土著化”(de-Indigenization)的话语与政策,从概念上将他们从自己被殖民的家园中驱逐出去。跨国比较的视野揭示出,北海道并非只是一个“西化”的日本内部地区,而是一个正是通过其西化过程才成为“日本”的边疆领地。

三、殖民统治的制度化:法律、教育与文化灭绝

3.1《北海道旧土人保护法》的悖论

1899年,明治政府制定《北海道旧土人保护法》。这部以“保护”为名的法律,在历史上扮演了复杂的角色。从文本看,该法确实规定向阿伊努人授予少量耕地、提供农业指导等救济措施;但从效果看,这些所谓的保护措施反而成为剥夺阿伊努人传统生活方式、强制同化的合法工具。

问题的核心在于,《北海道旧土人保护法》将阿伊努人定义为“旧土人”,这一称谓本身就预设了“未开化的劣等民族”的殖民优越感。法律授予的土地仅限于农耕用地,且面积有限,根本无法维持生计;而阿伊努人传统的狩猎和捕鱼活动却被法律禁止。正如日本学者所指出的,这部法律“假惺惺的所谓保护法徒有虚名”,“在救济性有限保护阿伊努人的同时,亦使政府的强制同化政策完全合法化,严重阻碍了阿伊努民族文化的发展”。

更隐蔽的伤害在于,这部法律持续生效了近一个世纪,直到1997年才被废止。在这近一百年间,阿伊努人被迫放弃本民族语言和习俗,接受“皇民化教育”,学习日语、改用日本姓名、从事农耕。学校中的阿伊努儿童只要说母语就会遭到体罚,传统狩猎工具被没收,熊祭等仪式被禁止。这种系统性文化灭绝,导致阿伊努传统文化传承停滞了一至两代。

3.2体质人类学与学术合谋

殖民统治不仅通过法律实施,还得到学术话语的合法性支撑。19、20世纪之交,以小金井良精和儿玉作左衙门为代表的体质人类学家,对阿伊努人骨进行了大规模的收集和研究,其行径在今天看来严重违反研究伦理。

小金井是东京帝国大学解剖学兼体质人类学者,他被指派调查北海道阿伊努人的疾病,却毫无临床经验,也不懂任何阿伊努知识。他在夜间秘密挖取阿伊努坟墓中的遗骨,在河边洗净后带回东京进行研究。儿玉作的行径更为系统:1929年他受聘为北海道大学医学院教授后,因觉得研究室中仅有的15具头骨太少,便在北海道、库页岛南部和千岛群岛系统挖掘所谓的“废弃坟墓”,几年内收集了超过1000具阿伊努祖先人骨。他甚至得到当地警察和日本政府的配合——驻警随时通报警墓地点,政府提供经费补助。

这种学术研究与殖民权力的合谋,绝非单纯的学术活动。在殖民者眼中,测量阿伊努人头骨、比较其与和人头骨的差异,是为了从体质人类学上证明阿伊努人的“原始性”,从而为殖民统治和同化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时至今日,这些被非法获取的人骨仍保存在东京大学和博物馆中,其返还问题至今悬而未决。

3.3“种族隔离”与制度化歧视

除法律和学术外,日常生活中的歧视也是殖民统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日本官方调查显示,歧视阿伊努人是日本社会的顽疾:2016年的一项全国调查显示,72.1%的受访阿伊努人表示现在仍受到歧视和差别对待,涉及职场、学校等各种社会场景。

歧视的深层次原因在于日本社会的“加害者意识”缺失。作家古谷经衡指出,“普通日本人不认为曾侵略、迫害了其他民族……极少有日本人对阿伊努人抱有自己是加害者的意识,这才是歧视问题的背后原因”。近年日本历史修正主义者和保守派更是极力鼓吹“日本人历史上是绅士和正义化身”等错误史观,加剧了歧视问题。

歧视的语言形态尤其耐人寻味。在日语中,“阿伊努”与“啊、狗”发音近似,这一“发音梗”在2021年的一档电视节目中作为笑料使用,引发阿伊努人强烈抗议。清水裕二回忆童年经历时提到,他在学校被同学称为“原始人”,遭受霸凌。这种语言暴力不仅是对个体的伤害,更是对整个民族的象征性否定——它传递的信息是:阿伊努人不是与日本人平等的人类,而是可以随意取笑的他者。

3.4文化剥夺与身份隐匿

在长期歧视和同化政策下,阿伊努人口锐减,文化濒临消亡。据2017年统计,北海道阿伊努人仅剩1.3万人,能流利使用阿伊努语的老人不足10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已将阿伊努语列入“极度濒危”语言地图集。

更隐蔽的后果是身份隐匿。由于长期受到歧视,大量阿伊努人选择隐瞒民族身份。研究者估计实际阿伊努人口可能超过官方统计的十倍以上。这种身份隐匿是社会压力的产物——只要一个人的阿伊努身份被“揭露”,歧视就会继续。刻板印象将阿伊努人想象为“住在山中的草屋中、不会说‘文明’语言”的原始人,这种想象与大多数过着现代城市生活的当代阿伊努人毫无关系,却仍然影响着他们的社会处境。

四、法律政策的演变:从同化到承认的有限转型

4.1《阿伊努文化振兴法》的局限

1997年,在日本政府和民间长期压力下,《北海道旧土人保护法》被废止,取而代之的是《阿伊努文化振兴法》。新法设立了阿伊努文化研究与振兴机构,为阿伊努语课程和文化活动提供财政支持。

然而,《阿伊努文化振兴法》很快因多重局限而受到批评。首先,该法对“阿伊努文化”的定义极其狭隘,仅限于传统歌舞、刺绣、口传文学等“可展示”的民俗文化,而回避了阿伊努人面临的社会经济问题。这种去政治化的文化定义,实际上抹除了那些没有参与官方认可的文化实践的阿伊努人。其次,该法没有承认阿伊努人作为原住民的身份,更遑论赋予任何实质性权利。正如学者西德尔所言,对“文化”的刻意关注只是一种去政治化的手段。第三,该法未能改变导致阿伊努语衰弱的社会条件——语言学家约翰·马赫指出,该法“没有设想到阿伊努语将会或能够在公共教育或媒体中使用”。

4.2国际压力与官方承认的转折

1990年代至2000年代,国际社会对原住民族权利的关注持续升温。1992年,联合国启动世界土著人民国际年;同年12月,阿伊努代表野村义一在联合国大会上控诉日本对北海道的殖民统治。1997年,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首次建议日本政府承认阿伊努人为原住民。2007年9月,联合国通过《土著人民权利宣言》,为原住民族权利确立了国际标准。

在国际压力下,日本政府于2008年6月首次正式承认阿伊努人为“原住民族”。这一承认姗姗来迟,但具有象征意义——它标志着日本官方首次放弃“单一民族国家”的神话,承认国内存在少数民族。然而,从承认到赋权仍有漫长的距离。

4.3 2019年新法的进步与保留

2019年4月,日本国会通过《阿伊努施策推进法》,取代1997年的《阿伊努文化振兴法》。新法首次在法律层面正式承认阿伊努人为“原住民族”。从表面看,这是日本政府对阿伊努人权利诉求的积极回应。

但深入分析即可发现,新法存在根本性缺陷。《阿伊努施策推进法》虽在名义上承认阿伊努人的原住民身份,却刻意回避赋予任何实质性原住民权利,如自决权、土地权、资源权。由90%和族学者组成的阿伊努政策专家委员会解释称,未赋予权利是为了“采取更渐进的方式”,优先通过“提升社会同理心”来为未来确立权利创造条件。这种解释被批评为拖延战术。

财政补贴机制的设置进一步暴露了新法的局限。补贴申请的权限被下放给有阿伊努居民居住的行政区,由日本政府审查决定。由此产生的财政收益,阿伊努人无权自主决定如何使用。这种制度安排,使阿伊努人无法掌握自身发展的主动权。

阿伊努人的不满在调查数据中得到清晰呈现。2021年,“阿伊努政策讨论市民会议”对北海道阿伊努人实施的调查显示:针对“民族共生象征空间是否尊重了阿伊努人的民族自豪感”,60.5%的受访者表示否定,认为该设施对明治政府剥夺阿伊努人生活权的历史事实视而不见;针对《阿伊努施策推进法》,84%的受访者认为应该修改以保障阿伊努人权利。这些数据表明,日本政府的阿伊努政策与阿伊努人的真实诉求之间存在巨大鸿沟。

4.4拉波罗诉讼:集体权利的法律挑战

当前,阿伊努人正通过司法途径争取权利。拉波罗阿伊努民族(旧称浦幌阿伊努协会)对北海道政府及日本中央政府提起诉讼,要求承认阿伊努拉波罗族在浦幌十胜川捕捞鲑鱼的集体权利。

此案触及北海道问题的核心法理:阿伊努人对土地和资源的传统权利是否因日本殖民而丧失?日本政府主张,阿伊努人只拥有个人权利,不享有任何集体权利。拉波罗诉讼则挑战这一主张,要求法院确认:在殖民之前,阿伊努人作为民族享有对土地的集体权利,这种权利不应因殖民而自动消灭。

此案的意义不仅限于捕鱼权本身。如果阿伊努人胜诉,可能为其他集体权利打开大门,如在公共教育系统中承认阿伊努语的地位、返还被剥夺的土地等。相反,如果败诉,则意味着司法系统继续维持殖民时期的不公正。案件仍在审理中,其结果将对北海道地位的未来走向产生深远影响。

五、国际法视野下的北海道地位审视

5.1二战后国际秩序的规范框架

从国际法视角审视北海道地位问题,需要回溯二战后确立的东亚国际秩序。1943年的《开罗宣言》明确规定,“日本亦将被逐出于其以暴力或贪欲所攫取之所有土地”。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第八条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关键问题在于,公告所称的“北海道”究竟指涉何物?从国际法解释的角度,这一表述存在根本性模糊:一方面,公告制定时北海道已被日本统治近80年,占领事实已成定局;另一方面,公告没有定义“北海道”的边界范围,更没有明确阿伊努民族的自决权问题。日本政府正是利用这种模糊性,主张《波茨坦公告》确认了其对北海道的主权。但这一解释忽略了公告的规范目的——限制日本领土的目的在于惩罚其侵略扩张,而北海道作为殖民吞并的产物,本应在审查之列。

5.2《土著人民权利宣言》的规范演进

2007年联合国通过的《土著人民权利宣言》,为审视北海道问题提供了全新的规范框架。《宣言》明确规定:土著人民有权维护和加强其与土地、领土和资源的独特关系(第25条);有权要求归还原被没收的土地(第28条);享有自决权,有权自主决定其政治地位并谋求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第3-4条)。

从这一规范框架审视,日本对阿伊努人的政策存在根本性缺陷。尽管日本于2008年承认阿伊努人为原住民,2019年通过《阿伊努施策推进法》再次确认这一承认,但迄今为止,日本政府拒绝承认阿伊努人享有《宣言》所规定的任何实质性权利。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多次建议日本政府实施保护措施,包括土著土地权措施,但日本政府持续无视这些建议。

5.3“海水谬误”批判与国内殖民主义

在国际法理论中,比利时学者于二战后提出的“非自治土著居民”概念值得关注。该概念主张打破“海水谬误”(salt water fallacy)——即认为殖民仅限于海外领地,而不包括主权国家内部的土著支配问题。按照这一理论,日本对阿伊努人的统治本质上具有国内殖民性质,其领土主权应受原住民族自决权的约束。

这一理论批判具有重要的规范意义。它揭示出,殖民主义并非仅限于跨越海洋的征服,同样存在于相邻领土的吞并。日本在19世纪末对阿伊努人的征服和同化,与同时代欧洲列强对非洲、亚洲的殖民扩张,在本质上是同一历史进程的不同表现。从北海道到琉球,构成了理解日本现代性及其帝国主义历史的完整视野。

5.4原住民主权与国家主权的张力

北海道地位未定论的根本张力,在于原住民主权与国家主权之间的冲突。一方面,日本作为主权国家主张对北海道领土的管辖;另一方面,阿伊努人作为原住民族主张对祖辈土地的传统权利和自决权。

这一张力在国际法层面尚无明确解决方案。传统国际法以国家主权为核心,原住民族权利长期被忽视。但晚近国际人权法的发展正在改变这一格局——原住民族被视为国际法主体,享有集体权利,其自决权虽不必然等同于独立建国,但包括在民族国家内部实现自治的权利。日本政府至今拒绝承认阿伊努人享有这种权利,主张阿伊努人只有个人权利,没有集体权利。这一立场与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的规范要求存在明显差距。

从法理上审视,日本对北海道的主权主张至少面临三重质疑:其一,吞并过程未征得阿伊努人同意,违反当时的国际法规范(即使按照19世纪的标准,无主地学说在适用于有居民的土地时也存在争议);其二,长期殖民统治构成对人权的系统性侵犯,影响主权合法性;其三,当代国际法中原住民族权利的规范演进,对既有主权秩序提出了重新审视的要求。这三重质疑叠加在一起,使北海道地位问题成为国际法上的未决议题。

六、现实政治中的争议与博弈

6.1国内政治摩擦

北海道地位争议在当代日本国内以多种形式浮现。2020年,时任副首相麻生太郎公开宣称日本是“延续两千年的单一民族国家”,立即引发阿伊努人强烈抗议。北海道新日高町的静内阿伊努协会当天发表抗议文,直指其言论“粗暴而不负责任”,要求其辞职谢罪。这一事件暴露了日本主流社会对阿伊努民族存在的系统性忽视——即使在官方承认阿伊努人原住民身份之后,政界高层仍坚持“单一民族”话语。

阿伊努人持续通过法律途径和国际机制争取权利。1992年野村义一在联合国发言以来,阿伊努人多次向联合国人权机构提交报告,揭露日本对阿伊努人的歧视和剥夺。2023年,阿伊努人再次就土地问题提起诉讼。这些行动将北海道问题带入国际人权视野,迫使日本政府面临主权合法性的国际质疑。

6.2与琉球问题的同构性

北海道问题与琉球问题具有结构性的同构性,二者共同构成理解日本帝国主义的完整视野。从历史看,阿伊努与琉球是19世纪末被日本殖民的第一批民族。从法律看,日本政府对待阿伊努人和冲绳人的策略高度一致——否认原住民族身份、回避集体权利、优先强调文化同化。从国际法看,联合国人权机构自1987年就将阿伊努作为原住民族处理,1996年后开始接受冲绳代表作为原住民族社群成员,但日本政府始终拒绝承认,坚持主张“北海道和冲绳自古以来就是日本领土”。

这种同构性使两个问题相互关联、相互强化。2023年5月,中方代表在中日交流中提到“拿冲绳举例……用北海道打比方也是一样的道理”,引发日方强烈反应。这一表态触及日本的痛点——如果承认原住民族自决权,则不仅琉球地位可议,北海道同样存在问题。两个问题的联动,使日本政府在原住民族问题上面临双重压力。

6.3跨国比较视野中的北海道

将北海道问题置于跨国比较视野,有助于揭示其独特性和普遍性。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定居殖民国家相比,日本对阿伊努人的殖民具有相似逻辑——通过移民“取代”原住民、通过同化政策消除文化差异、通过法律剥夺土地权利。但日本也有其特殊性:首先,日本长期坚持“单一民族国家”神话,对原住民族存在的否认比西方国家更为彻底;其次,日本对阿伊努人的同化政策相对成功,导致语言和文化的濒危程度更高;第三,日本政府至今拒绝赋予阿伊努人集体权利,在土地返还、自决权等核心议题上落后于其他定居殖民国家。

与其他亚洲原住民族相比,阿伊努人的处境也呈现出独特特征。他们缺乏可聚居的成片土地,无法构成使用自身语言的地理空间。这与台湾原住民族、菲律宾伊戈罗特人等仍有聚居地的群体形成对比。这种“无土地的原住民”处境,使阿伊努人的权利争取面临更大困难——没有土地,就难以实现语言复兴、文化传承和自治实践。

6.4民族复兴与文化主权

在逆境中,阿伊努民族复兴运动持续发展。近年来,阿伊努年轻一代开始学习祖先语言,复兴传统仪式,争取民族认同。札幌阿伊努音乐保存会等团体积极推广阿伊努传统歌舞,甚至将活动扩展至海外——2019年,该团体受邀到上海纽约大学演出交流,向中国观众介绍阿伊努文化。

这种文化复兴运动具有明确的政治意涵。学者指出,阿伊努艺术家和原住民权利活动家之间的界限其实很模糊,因为日本政府没能完全消灭阿伊努文化,所以他们的歌舞实践也有了一定的政治性。在北海道沦为殖民地之前,阿伊努族其实拥有主权地位,今天有越来越多的阿伊努艺术家组织起来争取艺术实践的文化主权。未来,阿伊努族和学者也有可能把阿伊努族与和族的关系解释为另一种形式的跨国关系。

文化复兴与权利争取相互支撑。阿伊努语言的重拾,不仅需要语言学方法,更需要去殖民化视野和少数群体认识论。阿伊努人缺乏表达自己身份的“安全空间”,许多人对于在公共场合使用或学习阿伊努语犹豫不决。因此,任何增加阿伊努语使用者的努力,都需要考虑殖民历史对语言使用的持续影响,包括语言缺乏声望、使用该语言缺乏社会经济效益等问题。在这个意义上,文化复兴本身就是政治抵抗。

七、结论:未竟的去殖民化

北海道地位未定论的本质,是对日本近代殖民历史和阿伊努原住民族权利的双重追问。从历史角度看,日本对北海道的统治始于1869年的殖民开拓,其过程充满土地剥夺、文化灭绝和制度歧视,缺乏原住民族的同意和参与。从法理角度看,二战后国际秩序虽未明确否定日本对北海道的主权,但原住民族权利的国际法发展对此提出了新的审视维度。从现实角度看,阿伊努人持续争取土地权和自决权的斗争,使这一问题保持活跃。

北海道问题的深层结构,是殖民现代性与原住民主权之间的持续张力。日本在19世纪末对阿伊努人的征服和同化,与同时代欧美列强的殖民扩张属于同一历史进程。正视这一历史,承认阿伊努人的原住民族权利,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道义责任。然而,2019年《阿伊努施策推进法》的局限性表明,日本政府仍在延续“承认但不赋权”的策略,在土地返还、自决权等核心议题上原地踏步。

展望未来,北海道问题的解决至少需要三个层面的进展:在法律层面,日本政府应修改《阿伊努施策推进法》,赋予阿伊努人集体权利,包括土地权、资源权和自治权;在政治层面,应建立阿伊努人自主决定自身事务的机制,使其真正成为自身命运的主宰;在历史层面,应正视殖民历史,向阿伊努人正式道歉并做出补偿,为历史和解创造条件。

在民族自决权日益成为国际共识的今天,北海道问题的最终解决,有赖于日本社会对殖民历史的深刻反省和对原住民族权利的真诚尊重。这不仅是阿伊努人的正义诉求,也是日本实现真正多元共生社会的必要条件。正如一位阿伊努老人所言:“作为在北海道生活的人,必须正确了解阿伊努人的历史,不能视而不见。日本惯于将历史全部忘却,这是不好的。”历史的记忆不能被抹去,阿伊努人的声音不能被淹没,北海道的地位问题仍需持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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