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庄鑫
6月26日晚,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600984.SH,以下简称“建设机械”)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简称“陕西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据陕西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杨宏军、柴昭一、李长安、白海红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建设机械存在两项明确违规:
其一,未及时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建设机械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柴昭一,通过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的形式从公司拆借资金,实质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未就该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及关联方资金往来监管规定。
其二,部分资金管理、核算不规范。建设机械存在个别资金流转业务缺乏商业实质、资金支付审批流程不规范、财务核算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内部控制体系存在明显缺陷,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6号—资金活动》及《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等规定,陕西证监局采取如下行政监管措施:
对建设机械责令改正,要求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2026年7月26日前)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及完成时限。
对时任董事长杨宏军、副董事长柴昭一、总经理李长安、财务总监白海红分别出具警示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上交所同步下发监管警示决定(上证公监函〔2026〕0116号),认定建设机械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条款,四名高管未勤勉尽责,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建设机械在公告中表示,高度重视监管指出的问题,将深刻吸取教训,全面落实各项整改要求。同时声明,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正常管理活动造成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建设机械创建于1954年,现为陕煤集团旗下的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产品聚焦于路面机械、工程机械、智慧矿山设备等领域,2004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财报数据显示,建设机械近年来业绩持续下滑。2022年至2025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45亿元、-7.45亿元、-9.88亿元和-21.97亿元,亏损规模逐年扩大。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5.43亿元,同比下降6.74%;资产负债率升至78.30%。
进入2026年,建设机械的业绩并未明显改善。一季度财报显示,建设机械实现营业收入4.49亿元,同比增加3.44%;归母净利润-2.79亿元,上年同期为-2.42亿元,亏损同比扩大15.35%。
6月29日,建设机械(600984.SH)股价收盘报3.85元,跌幅5.17%,总市值48.4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