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霍东阳 编辑/张广凯)
2026年2月底,一则开庭公告在科技圈和潮玩圈同时炸开了锅。
潮玩巨头泡泡玛特将3D打印独角兽拓竹科技等4家企业(均为拓竹科技企业族群公司)告上法庭,案由为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泡泡玛特向观察者网表示,因为目前案件已经递交了法院,暂时没有更多信息披露。
不过,自LABUBU大火以来,泡泡玛特对核心IP的维权从未停歇。据企查查数据,单是今年以来,泡泡玛特共涉及31个司法案件,其中大部分为商标权、著作权侵权纠纷。
值得注意的是,泡泡玛特也不是唯一一个与拓竹科技产生纠纷的公司。
2025年底,中文在线旗下的北京寒木春华动画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寒木春华”)对拓竹科技的这三家公司提起同类诉讼,指向拓竹科技侵权公司知名IP罗小黑。该案件已于2025年12月25日完成首次开庭审理,预计将于2026年3月20日再次开庭。
泡泡玛特和寒木春华与拓竹科技冲突的焦点,在于拓竹旗下的核心生态——模型社区 MakerWorld。该平台曾存在大量用户上传的未授权热门IP(如Labubu、罗小黑)3D打印文件,引发“0元实现IP自由”的社交传播。
这场纠纷,表面上是一次IP维权,实则是硬件平台化之后,生态红利与版权边界的正面碰撞。
颠覆者的“双刃剑”:从大疆走出的团队造出400亿巨头
拓竹科技的诞生源于创始人陶冶一次“踩坑体验”。
这位前大疆消费级无人机事业部负责人在创业初期为制作产品原型购买3D打印机时,发现当时的设备操作复杂、学习成本高、频繁故障,这让本应提升效率的工具反而成了“拦路虎”。
2020年,陶冶带领大疆系统工程负责人高修峰(现任拓竹CTO)、飞行眼镜和FPV无人机产品经理刘怀宇(现任拓竹COO)、云台算法专家陈子涵(现任拓竹首席工程师)等核心成员在深圳创立了拓竹科技。
这支带有鲜明“大疆基因”的团队,将无人机领域的多传感器融合、激光雷达、运动控制等技术迁移至3D打印领域,用五年的时间重新定义了消费级3D打印的行业标准,通过“干掉些劝退用户的瞬间”,将原本专业门槛高的3D打印技术带入大众生活。
但拓竹的核心竞争力不止于硬件。
陶冶曾在与《晚点》的采访中表示,外界对拓竹最大的误解是以为它是一家硬件公司,实际上软件的投入才是大头,“做机器硬件的团队在公司里面只是一小部分,更多人是软件工程师,负责做机器的控制算法、系统、切片软件、生态等。”
这个生态的核心便是MakerWorld。MakerWorld 的定位,远不止一个分享社区。它更像一个“模型超市”:海量UGC模型、90%以上免费、点击下载即可自动匹配参数打印。用户无需掌握 SolidWorks 或 Autodesk 等专业软件,就能实现“傻瓜式生产”。
上线两年多的时候MakerWorld的月活跃用户就已经近千万,模型总量超百万,其中免费模型占比超过90%,是目前全球月活第一的3D模型社区。
多家媒体报道,拓竹每年对平台投入上亿元,通过积分激励、竞赛奖金、耗材分成、商业许可证销售等方式吸引创作者。单是一年的积分激励,拓竹的投入便达数亿元。
据《财经》报道,公司同时开放竞赛奖金、耗材分成、创客套件分成等多元收益渠道。通过模型与社区的留存,拓竹打开了机器的入口。这种“更多模型→吸引更多用户→卖出更多打印机→更多模型”的增强回路,正是拓竹商业模式的核心驱动力。
业绩证明了这套方法论的成功。
早在2024年,拓竹科技就占据了全球消费级3D打印市场近三成的份额,位列榜首。2025年,公司营收一举突破100亿元大关,在全球消费级3D打印市场拿下约29%的份额。今年2月发布的《2025胡润中国500强》中,拓竹以400亿元估值成为唯一上榜的3D打印企业。
但生态繁荣的另一面,是IP失控。
据此前报道,2025年6月,平台上曾有上千个LABUBU相关模型,单个模型下载量最高达5.7万次。用户只需免费下载这些模型文件,使用拓竹3D打印机,就能以极低的成本制作出与原版高度相似的手办。一个3D打印的38厘米LABUBU,成本仅40元,而正品原价往往在200元以上。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已衍生出一条灰色产业链。《大河报》记者在网购平台搜索“LABUBU 3D打印”,发现多家店铺售卖3D打印的Labubu商品,有商家售出已超过1000件,客服明确告知使用的是“拓竹系列机型”。
在泡泡玛特提起诉讼后,拓竹将LABUBU相关的内容全部下架。
但观察者网发现,截至3月3日,包括迪士尼、三丽鸥、蜡笔小新、马里奥等诸多耳熟能详的IP仍在社区占据热门位置,《疯狂动物城2》的新角色Gary De'Snake的3D打印模型下载量已超过1.5万次。其中,不乏诸多作品直接将“疯狂动物城”“盖瑞蛇”写进标题
泡泡玛特起诉后,拓竹MakerWorld社区已下架相关模型。
康德顾问团法律专家、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潘盈律师向观察者网表示,LABUBU形象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权利人享有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等完整著作权。用户未经许可上传3D模型文件,属于对原美术作品的数字化复制和信息网络传播,直接落入《著作权法》规定的侵权行为类型。
潘盈律师分析称,“就本案而言,LABUBU是顶级潮玩IP,拓竹对LABUBU这类超级IP,负有远高于普通内容的主动注意义务。平台在明知用户上传LABUBU 3D打印模型文件未获泡泡玛特授权的情况下,未做关键词过滤,进行算法推荐,以IP引流,属于应知而未治理。即突破义务边界,构成帮助侵权。”
潘盈律师表示,平台是否 “应知” 侵权行为,会综合考量以下核心因素:一是服务性质,平台作为UGC模型(用户上传模型)社区,侵权风险本身较高,对应需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二是预防可能性,若平台具备较强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却未采取合理的侵权预防措施,将被认定存在过错。
而拓竹科技通过积分给予实物或现金奖励,进一步强化了平台的盈利性和主观恶意。潘盈律师认为拓竹科技若以“技术中立”“避风港原则”进行抗辩成功率也极低,关键否定点在于平台从侵权模型直接获利(引流、促打印机销售)、未设有效过滤 / 审核机制、未及时处理投诉下架模型。